Tuesday, 13 December 2016

我不想當這種女人

友人故事




友人L,男,32歲,有穩定的工作及經濟能力。

他有一個(前)女朋友,可是女朋友也有一個男朋友,他們三人的關係也算清晰,至少都互相知道對方的存在。

女朋友,三十多歲,為了男朋友而離婚,到了這個年紀,風采依然,擁有童顏好身材,能迷到不少裙下之臣,也不乏男人在身邊團團轉,友人L是其中之一。

雖然我不熟悉女方的為人如何,不過聽到友人L的描述,人生好像是依賴男人而生存,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。本來她與男朋友同居,聽說感情出了問題,後來遇上L的出現,對她如掌上明珠一樣,所以搬到L的家生活,以為找到寵愛自己的男人。心,卻又對男朋友依依不捨。有時候,與L吵架了,便會走回到男朋友那裡;與男朋友爭吵了,又走到L的家。

我倒覺得這段三角關係頗為不可思議,一個女人要有多吸引才可做到令兩個男人如痴如醉,不介意有第三方的存在,而讓她隨意進出自己的家?對於她這種像馴獸師般的技巧,我也很好奇。

在寄居L的日子,租金水電煤雜費都不用煩惱,即使有一份微薄薪金的工作,也生活無憂,唯一要煩惱的只有感情事,偶爾還可以來一個旅行,不過同行的不是L而已,所以旅行回來後,又搬到男朋友家住了一段日子,煩惱事便由此而生。

聽說L與她的感情仍然如膠似漆時,除了照顧起居飲食,還滿足其他洗費,包括牙齒保養,當時L也付得心甘情願,因為他認為照顧愛人需要是男人的責任。

愛情從來都很脆弱。

感情不再,由愛生恨,他們最終都走到這個階段,所有曾經的付出,氣上心頭時,都一一計算起來,包括付過妳的牙齒保養費用。

寄居著男人生活的女人,在這個時候議價能力特別弱,除了賣可憐,還有賣尊嚴,為求有棲身之所而說著還愛你的謊話,要求重新來過的機會。可是感情牌這招不成功,唯有耍賴皮,說自己曾經付出過的肉體,是你當第三者的出現,才弄到她如廝田地,需要為此負上責任。

可是,男人心已死,即使冠上這個污名,也要求有自己的新生活,把你拒之門外,並好好收拾你的行李,不要再走入他的視線範圍內。

這個女人,分手了,一無所有,微薄的薪金付不起昂貴的租金,沒有像樣的住所,除了像瘋子一樣糾纏著,還可以做什麼?

大概只能祝福她盡快找到下一任男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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